文章编辑:泰安物业公司-洁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西安
9月1日,西安物业费须按产权面积收取。多层住宅一级物业政府指导价为每月每平方米0.45元,高层住宅一级物业为每平方米1.50元,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用可按照70%收取。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二、郑州
9月1日起,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实施后,除了规定五个等级之外,划分了五个项目,分别为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每个项目价格规定出浮动幅度从原来的20%下降到10%。
三、大庆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大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9月1日起大庆将开展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大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多收费少服务罚200万;擅自将物业管理用房改变使用用途,可罚10万元; 擅自将物业管理用房改变使用用途,可罚10万元。
四、河北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04年制定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版《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陕西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明码标价。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计费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列入维修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
对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用应分别计入其供应价格中,不得另外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缴纳。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按70%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代收费用的,可收取一定手续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